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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8年07月02日 09:39  点击:[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生物质燃料生产

溪河镇大车村二组

淮安市火焰山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租用淮安市溪河镇大车村二组的房屋,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物

2018627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杰翔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执行《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粉尘经双筒布袋除尘器处理车间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通风措施,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除尘器捕集粉尘收集回用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的墙体为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

2

年产900万个遥控器加工

流均镇工业集中区

淮安西雅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租赁流均镇工业集中区现有厂房5500平米年产遥控器900万个

2018627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接入流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尾水排入涧河

2、锡尘废气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通风措施。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锡尘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锡及其化合物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废锡渣和废包装物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

年产1000万只滚筒刷及800万只刷子产品

马甸镇工业集中区

淮安凡华工具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地面积10亩年产1000万只滚筒刷及800万只刷子产品

2018627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马甸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三支排涝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排放标准

3、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工艺进行处理,车间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通风措施,有机废气及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注塑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回收使用废铁皮废绒布、废线材、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猪鬃废塑料丝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6101胶包装桶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6、本项目以厂界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

4

年产6000万件PVC制品项目(一期3000万件)

博里镇工业集中区

淮安欣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地面积12931平方米,年产3000万件PVC制品

2018627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博里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塘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排放标准

3、非甲烷总烃废气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废塑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出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6、本项目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72日至20187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上一条:2018年7月2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 下一条:2018年6月28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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