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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07月13日 16:39  点击:[ ]

        近日,我区在区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副区长谈效艳在会上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局、质监局、民政局等6个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此举意味着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正扎实有序地向纵深推进,直至逐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我区从4月份开始已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整治行动。4月中旬我区教育系统召开了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题会议,拉开了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序幕。5月初,全区教育系统再次召开了推进会,动员全区各乡镇总校、城区各学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智慧,迅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排查模式。

       据了解,下一步,区政府将建立区镇联动、部门联动、校内校外联动等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逐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这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是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路径是“两手抓”:一手抓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一手抓中小学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和教师管理。总的是坚持“三个治理”:一是依法治理,以法治精神为引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治理乱象的同时注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从严治理,对照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培训机构凡是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对经查处拒不整改或者变相规避的,要责令纠正直至依法依规停止其办学。对中小学违规招生和违规教学、教师违反相关规定的,教育部门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分类治理,一个层面是依据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进行分类,区分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和艺术、体育、科技等其他类培训,重点规范学科类培训,积极规范其他类培训、另一个层面是依据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分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要视条件指导其办证或责令其停止办学;对只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要视条件指导其办证,或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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