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 | 邮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清单 >> 正文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06月13日 00:00  点击:[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淮安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淮安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淮安区“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不见面审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便民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各部门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不见面审批”和服务的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全面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评审、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745”目标,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网上全程办理。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率。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编制出台《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修订《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结果实时查询。依托“12345”在线平台统一区、乡镇(街道)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政务办、编办、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全面实施“模拟审批”“项目代办制”,在开发区、乡镇(街道)建立代办制度,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对暂时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统一开展代办服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公布代办事项目录,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代办服务评价制度,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加强代办队伍专业培训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激励与风险防控,逐步提高代办服务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办、编办,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行联合评审。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加快推动联合评审、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测试、联合评估、联合验收等,努力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牵头单位:区政务办、住建局、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分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地震局、人防办、编办等)

(四)探索试点区域评估。试点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项目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对未纳入区域评估的项目进行联合评估,优化审批流程,节省评估时间。(牵头单位:区政务办、开发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分局、编办)

(五)推行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进一步减少设租寻租的空间。(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相关措施

(一)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依据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各部门(含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含子项)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含表单模板)、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审批的条件和要求等,各部门要迅速组织编制工作,于6月5日前报送区编办,首批“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由区编办统一汇总于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暂时不能实行“不见面审批”的,要说明理由,列表汇总区编办审核后由区政府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事中事后的严格有效监管。按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执法为手段,以线上线下制度链为保障的严格有效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建立奖励举报、惩罚性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的效能。

(三)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各信息系统整合,负责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区编办负责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日常工作。区发改委负责牵头项目投资在线审批的改革优化。区财政局负责公共支付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改革。区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改革。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证照、“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事项标准化等改革工作。区国土分局会同区住建局推进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改革。区督查办、软建办负责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见面审批”改革列入省、市、区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和市区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建立“不见面审批”改革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上一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不见面”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淮安区区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关闭

淮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淮安区宣传服务中心承办
苏公网安备 32080302000087号 备  案  号:苏ICP备08016702号 http://www.zghaq.gov.cn  联系我们:0517—85913106  网站标识码:3208030023  网站地图

网站总访问量: